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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王老师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党章是我们党立党、治党、管党的总章程,是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和修身律己的根本遵循,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依据。学习贯彻党章,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常学常新、常悟常进,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。
对标党章要求,锻造过硬铁军。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高度信任、寄予厚望,强调:“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,强化严格管理监督,打造忠诚干净担当、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。”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,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党章第一章专章规定了党员,明确了党员条件、列明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等。要时常对照这些规定反躬自省、锤炼党性,时刻牢记自己是干什么的,不断叩问初心、体悟使命;要坚持刚正不阿、秉公执纪、谨慎用权,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;要健全内控机制,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,坚决防治“灯下黑”,以自身正、自身硬维护党章权威,着力锻造纯度更高、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,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。
严明纪律规矩,筑牢廉洁防线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也是党员、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党章第三十九条明确,“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,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。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,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。”对党员干部而言,要深刻理解把握党章要求,清醒认识党的纪律规矩既是“紧箍咒”、更是“护身符”,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。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,要把纪律教育摆在基础性位置,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等载体,坚持原原本本学、联系实际学,做实警示教育、以案明纪,推动纪律规矩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要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坚持严管厚爱结合、激励约束并重,激励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担当作为、锐意进取。
扛牢监督专责,发挥保障作用。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、为党而战,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责任重大、使命光荣。党章第四十六条明确了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,这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明确了总遵循、总依据。我们要严格对照党章要求,不折不扣抓好落实。要心怀“国之大者”,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、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任务,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、精准化、常态化。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“两个仍然”的重大判断,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,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、食品安全、民生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,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要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强化系统观念,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,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权力运行全过程,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治理效能。